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鼓励支持“新个体经济”灵活就业
摘要: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产生大量新业态新模式,涉及的行业众多,覆盖面较广。文件由13个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大跨部门协调力度,其中的每项政策都明确到了具体部门,确保后续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荆文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有关负责人就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国经济导报:请问这次的《意见》有哪些新的特点?
有关负责人: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有3个特点。
一是体现鼓励创新。文件首次提出“共享生产资料”“‘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新个体经济”“副业创新”“微经济”,这些都是市场主体创新的成果。要给市场创新更多想象空间,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激活要素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释放数字化在实体经济各领域的创新效能。
二是体现精准施策。文件没有按照传统的行业划分,而是根据15大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方向发展特点有序引导,顺应了传统业态与互联网交叉融合创新的发展趋势。文件针对不同的业态特点,按照线上服务新模式、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新个体经济、创新生产要素供给等不同方面,分别提出了创新性的政策点。
三是体现协同推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产生大量新业态新模式,涉及的行业众多,覆盖面较广。文件由13个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大跨部门协调力度,其中的每项政策都明确到了具体部门,确保后续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中国经济导报:《意见》提出了哪些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重点方向?
有关负责人:在发展线上公共服务和消费模式方面,提出针对4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一是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探索将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试点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题教学、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等。二是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互认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支持发展便捷化远程办公。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的线上办公工具研发,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四是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市智慧化改造。健全政府社会协同共治机制,构建政企数字供应链。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联网应用标准,推进区域一体化数字治理和服务。
在培育新型就业形态发展方面,提出针对3种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一是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我就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二是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鼓励基于互联网平台发展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开辟新收入机会,激发多元创造。鼓励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三是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搭建灵活用工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