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四方面工作消除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摘要: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阶段。“新旧交织、破立并存”,在5G、人工智能、现代物流等先进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同时,一些传统的惯性思维和政策制度等已难以适应发展需要。《意见》主要是从以下4个方面,消除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意见》主要是为了解决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哪些问题?
答: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阶段。“新旧交织、破立并存”,在5G、人工智能、现代物流等先进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同时,一些传统的惯性思维和政策制度等已难以适应发展需要。《意见》主要是从以下4个方面,消除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优化业态治理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能力。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往往会对传统业态的运行模式、流程等进行深层次变革,不可避免对监管政策提出新要求。传统业态“按行划片”管理方式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形成制约,需要探索完善适合的管理政策,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数字化转型协同,进一步提升数字化转型效益。当前,一些中小微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面临着“转型是找死,不转是等死”的困境。企业数字化上下游协同不够,单靠自己摸索,投入高、周期长、收益慢,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产业链协同效应,导致“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需通过提升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培育数字化转型生态,提高转型效益。
三是完善就业服务和保障制度,进一步激活新型就业潜力。灵活就业等就业新形态对就业服务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就业人员与平台间属于较为灵活的“合作”关系,对于享受相关保障等也有同样的需求。需要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的权益保障政策,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富积极性。
四是改革生产资料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要素利用效率。传统产权管理制度难以适应数字化带来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革。通过数字化方式,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传统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激活数字化对实物生产资料倍增作用,开辟新的发展空间。而从新型数字生产要素看,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流通交易的制度也需要完善。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