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推进县城、县级市、特大镇区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建设
摘要:立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需要,根据县域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等,统筹考虑县城自然区位条件、对外经济联系、产业布局、人员往来、资源流通、公共交通发展等情况,合理设置阶段性发展目标。
中国发展网讯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县城、县级市、特大镇区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建设,强化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机融合。
《通知》要求,科学设置发展目标。立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需要,根据县域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等,统筹考虑县城自然区位条件、对外经济联系、产业布局、人员往来、资源流通、公共交通发展等情况,合理设置阶段性发展目标。
《通知》提出,立足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推进主要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综合客运枢纽配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设施升级改造、政府主导停车信息平台等建设;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等,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P+R”停车场建设。居住社区配建停车场、棚改区停车场、各类商业设施配套停车场、旅游景区配套停车场、工业园区配套停车场等按照相关领域规划政策要求推进建设。
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公路客运站覆盖所有县城、县级市,具备客运(公交)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覆盖具备条件的乡镇。重点推进位于县城、县级市及特大镇区的公路客运站、乡镇客运服务站以及客运班线、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等中途停靠站点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政府主导的配套乘车出行平台建设;推进公路客运站与市域主要铁路、航空客运枢纽间的便捷换乘衔接设施等建设。
在融资渠道方面,《通知》提出,统筹利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企业债券、银行贷款、社会资本、车购税资金等各类资金渠道。积极推动交通部门申请县城公路客运站的车购税补助,精准补齐客运站设施短板。切实加强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库,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县城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项目使用企业债券,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提供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营、公路客运站运营管理和商业开发,鼓励社会资本开展出行、停车平台开发等。
在土地要素保障方面,《通知》提出,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用于停车设施、公路客运站、乡镇服务站建设,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要求,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通知》还要求,提升智慧智能水平。强化停车和客运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县域范围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服务资源摸底调查,建立数据库。利用智慧平台提升服务供给保障,加快县域智慧出行、智慧停车等相关信息平台建设,着重推进公共停车资源在夜间、节假日期间错时共享,根据旅客需求灵活设置出行线路,丰富服务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全程出行链。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