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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发展改革委:着力推动机关法治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2020-07-10 15:47 中国发展网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机关法治化

摘要:一方面,加强制度文件动态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全面梳理涉及行政合同、行政决策、行政检查、风险评估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实际、操作性不强和滞后于法律法规的制度规范及时清理废止。

中国发展网 据国家发改委官微消息,青岛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精神,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要求,围绕制度保障和法治服务,深化流程再造,加强制度规范的“立改废释”,着力推动机关法治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撑、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突出“立”,着力对存在短板弱项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

一是制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明确了行政处罚9项程序,梳理细化46项裁量基准,统一规范29项行政执法文书,制定处罚流程图,为实施行政处罚提供了依据和遵循。二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将11项行政检查事项纳入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行“一单两库”管理,采取部门内部抽查和多部门联合抽查的方式,统筹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三是围绕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坚持“改”,重点对不适合新情况新要求的制度规范修订完善。

一是修改完善委机关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最新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相关程序,补充完善了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二是优化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核环节并出具审查结论;对委机关普通发文,通过调整发文程序,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起草必选环节,实现了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三是深入落实“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行动的要求,再造行政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建立疫情防控合法性审查容缺受理快速通道、法律顾问会商和防控物资供应单位信用查询机制,到目前完成了涉及疫情防控的48份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启动疫情期间审批服务新模式,多渠道发布“青岛投资项目立项网办指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全程网办”,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启动“不见面”办理模式,加力惠企便民。

三、做好“废”,及时对已失效的制度规范和政策文件清理废止。

一方面,加强制度文件动态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全面梳理涉及行政合同、行政决策、行政检查、风险评估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实际、操作性不强和滞后于法律法规的制度规范及时清理废止。另一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对本部门牵头起草的法规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普通政策文件实行台账管理,定期集中清理,先后5次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累计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65件。

四、加强“释”,跟踪对新颁布法律法规和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宣贯解读。

一是组建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政策服务组跟踪政策解读,组织汇编涉企政策服务指南,通过全市“政策通”平台向社会发布。安排法规处室全程参与统筹推进经济发展“70条”、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21条”、促进消费增长“61条”、推动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以及阶段性降低水电费等政策措施制定起草,靠前做好法治服务。二是紧跟立法新情况加强普法教育,以一问一答形式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加大《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和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法治服务和执法全过程,梳理汇总了项目投资、节能监察、油气电力、粮食物价等业务领域学法清单39项。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寓法治于日常工作,从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平台定期筛选经典案例,总结典型意义,提示法律风险,先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行政合同签订和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题简报5期34条案例,提供大家学习参阅,警示依法依规运行权力。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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