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大幅减“负” :取消证券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
摘要: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在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在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中国发展网讯 据发改委消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24日对外公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清单条目由2019年版的40条减至33条,进一步大幅缩减了外资准入限制,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两部门同日公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也由37条减至30条。
这是自2017年以来,我国连续第四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跨国投资带来巨大冲击的背景下,此举释放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强烈信号。
与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了服务业、制造业、农业领域的开放水平。
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
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在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在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据介绍,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作为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后的新版负面清单,除了进一步扩大开放外,还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了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发布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全面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推进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最新配套文件,展示了我国坚定不移支持经济全球化和跨国投资的决心。我国要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扩大开放中维护国家安全。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