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海南自贸港货物贸易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
摘要:贸易自由便利方面,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新办消息 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介绍,《总体方案》围绕6个方面的自由便利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
贸易自由便利方面,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
投资自由便利方面,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方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
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方面,针对高端产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方面,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推动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
、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方面,在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