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进一步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促进家电更新消费
摘要: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先进典型培育项目,城市以及家电生产、回收和处理大型企业建设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优化废旧家电处理项目布局等,中央资金给予必要支持。研究完善基金征收补贴政策,适当调整基金补贴标准;条件成熟时统筹研究扩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调整基金征收标准,落实基金“以收定支、自我平衡”机制。
中国发展网讯 5月15日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基本建成规范有序、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一批生产责任延伸、“互联网+回收”、处理技术创新等典型案例和优秀经验做法,废旧家电规范回收数量大幅提升,废旧家电交售渠道更加便利顺畅,家电更新消费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方案》明确,促进家电更新消费,组织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及电商平台等,通过举办“周年庆”“购物节”等活动以及家电更新优惠等方式,开展覆盖城乡的家电以旧换新等更新消费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发挥组织作用,政府提供必要的对接服务平台。
促进家电加快更新升级,鼓励企业加快产品创新迭代,优化产品功能款式,开展个性化定制业务,提高家电供给水平。引导消费者加快家电消费升级,使用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发展二手家电交易。引导消费者按照安全年限使用和更新家电,及时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家电产品。
探索家电新型消费模式,鼓励家电生产企业与电商平台、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等企业加强合作,面向新毕业大学生、务工人员等消费群体以及员工临时住房需求大的企业,开展符合其消费特点和消费能力的家电租赁业务,营造家电租赁新兴业态发展良好环境,更好满足房屋租住人员消费升级需求。
组织开展典型推广,积极推广有关城市实施的居民垃圾分类、社区站点投放、统一作业队伍、集中运输处理的社区回收模式;家电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回收网络、委托回收、联合回收等方式,落实回收目标、推进规范回收处理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良好模式;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以及回收、运输、分拣、再利用全品类一条龙回收模式。鼓励平台企业通过“互联网+回收+创业单元”等模式,拓宽家电回收领域创业带动就业渠道。
《方案》指出,完善回收处理体系,健全回收网络。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城市功能与专业服务相结合,城市、街道、社区、家庭相贯通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以城市为单位、企业为主体,结合垃圾分类、大件垃圾处理等工作,优化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搭建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各城市要合理设置废旧家电回收运输中转站,相应设施按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给予规划、用地和资金保障。以社区为载体,支持物业组织市场主体开展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上门维修、回收预约等服务,逐步推动纳入“智慧城市”服务体系。
优化回收渠道。支持大型家电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和电商平台,利用配送、装机、维修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开展废旧家电回收。鼓励回收企业建立多元化回收渠道,通过全品类回收、预约回收等方式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并交由合规企业处理。鼓励大型回收企业吸收个体回收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增强处理能力,推动国产分选、处理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和规模化应用,鼓励废旧家电处理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提高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重点加强线路板处置、元器件无损化高效处理、稀贵金属提取等无害化、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提高处理产物附加值。
《方案》提出,将加大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先进典型培育项目,城市以及家电生产、回收和处理大型企业建设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优化废旧家电处理项目布局等,中央资金给予必要支持。研究完善基金征收补贴政策,适当调整基金补贴标准;条件成熟时统筹研究扩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调整基金征收标准,落实基金“以收定支、自我平衡”机制。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