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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投资超57亿元 发改委同意调整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

2020-05-13 23:23 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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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表示,规划调整后增加投资57.69亿元。

中国发展网讯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  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表示,规划调整后增加投资57.69亿元。

批复表示,为更好地衔接城市内外交通、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对《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简称《规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批复明确,将3号线二期终点从厦门火车站南延至厦门大学南门,增设车站4座,增加里程7.35公里,增加投资57.69亿元,项目建设工期4年。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40%,由厦门市及相关区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资金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批复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请厦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科学论证项目建设方案,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统筹做好综合交通衔接,加强综合立体开发,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基本建设方案。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批复文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高标准做好工程设计工作。

三、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照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对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四、请厦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全过程做好安全监管,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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