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
摘要: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开放发展、规范发展,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协调机制、统计监测和工作评价机制。
中国发展网讯 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艳林介绍,《实施意见》着眼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生动力两个方面,提出“营造三个环境、促进三个发展、健全三个机制”。包括: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开放发展、规范发展,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协调机制、统计监测和工作评价机制。
一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运营,建立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准入附加条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是强调合法权益保护。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保护,严格遵循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法治原则处理民营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要依法严肃问责。
三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完善续贷受理中心功能,探索建立面向小微企业的贷款服务中心,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续贷难、成本高等问题。鼓励开展无形资产抵押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及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四是应对疫情解忧纾困。加大对民营企业在纾困、融资、用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阶段性房租、社保费减免等政策,帮助企业实现疫情当前少减速、疫情过后加速跑。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