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严禁建筑抄袭,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
摘要:《通知》提出,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同时,严禁建筑抄袭、模仿、行为。要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各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应进行消防、抗震、节能等专项论证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还需上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
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同时,严禁建筑抄袭、模仿、行为。
《通知》指出,要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各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应进行消防、抗震、节能等专项论证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还需上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各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并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
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通知》提出,各地要把市级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管理,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应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严格管控新建建筑,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