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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执行零收费的通知

2020-02-02 17:28 中国发展网

摘要:山西省申请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防护)眼罩所涉及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费收费标准一律执行零收费。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王占海从山西省发改委获悉 1月31日,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发改委、财政局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保障工作,全方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委决策部署,鼓励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的防护用品。经研究,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内,对山西省申请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防护)眼罩所涉及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费收费标准一律执行零收费。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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