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作出警告以上行政处罚1022例
摘要:截至2022年底,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作出警告以上行政处罚1022例,罚款2475.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7.94万元。
本报讯 记者安宁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2021年6月起开展的全国粮食流通领域“亮剑”专项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底,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作出警告以上行政处罚1022例,罚款2475.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7.94万元。黑龙江、辽宁、河南、山东、湖南、新疆等省(区)粮食和储备部门以及湖南垂管局均作出了罚款5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执法力度创历史新高。
通过“亮剑”行动,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法治思维增强,逐步实现从“重监督”向“监督与处罚并重”转变,执法监管的惩戒和教育作用得以发挥。通过行政处罚等强制惩戒手段,倒逼企业转变思想,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做到自觉守法。此外,法治手段提升,在监管执法中逐步实现从“重实体”向“实体公正和程序合法并重”转变。在实践中,不断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办案人员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不断增强。行纪、行刑衔接得到进一步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联动配合不断加强,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有力增强了对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介绍,今年,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以此作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安排、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同时,3月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教育警醒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有关涉粮央企及地方各级国有粮食企业党员干部,强作风、明责任,守纪律、存戒惧,不断释放强监管严执法的强烈信号,持续打造粮食购销领域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需要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同向发力。为此,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正在研究制定《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已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通过该办法,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性、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发挥社会监督效用,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共同端牢‘中国饭碗’。”钟海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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